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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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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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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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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曉明女中
404 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606號
(04-2292117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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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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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研習(二):青少年不當管教之法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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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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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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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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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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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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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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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涵:
1.校園輔導與管教事件辦法修正內容。
2.校園輔導與管教事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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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與檢討:
了解如何因應日漸複雜的校園輔導與管教事件, 透過與講師問與答,省思自己的輔導管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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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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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與管教事件之因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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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與管教事件之因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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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與管教事件之因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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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與管教事件之因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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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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