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主辦單位
活動名稱
辦理時間
參與人數
活動時數
課程內涵:
(一)加強學生重視性別平等及自我人身安全。 (二)培養學生尊重異性的態度。 (三)協助學生尊重生命、尊重別人並愛惜自己。
成果與檢討:
(一)教導學生認知個人的成長發展,期使個人透過與不同性別者的互動,進行性別角色的學習與突破。 (二)接納自我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以培養自尊自信的生活態度。 (三)教導學生探究多元文化社會中的性別議題(性剝削、性騷擾、性侵害等),學習瞭解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獨特性。
成果照片
講師:台中地方法院林俊杰法官
身體的界線
性騷擾行為樣態
被害人之舉證責任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