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1.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主辦單位
|
南屯區南屯國小
40841 台中市南屯區南屯區黎明路一段968號
(04-23894238#740)
|
活動名稱
|
黎明國中劇場表演~「往事不如煙」
|
辦理時間
|
2024/5/31
8:40
|
參與人數
|
200
|
活動時數
|
1
|
課程內涵:
黎明話戲社至本校巡迴公演,以話劇形式表達孝順要及時的教育意涵。透過教育學生孝順父母,加強學生與家庭的情感連結,使他們能夠對父母的養育之恩、老師的教育之恩、親朋戚友的關愛產生感激之情,並由之培養出感恩之心。
|
成果與檢討:
學生充份展現出熱情活潑、聰明伶俐的特質,踴躍回答問題及發表自己的想法。在整個表演過程中專注觀賞,不時有掌聲、笑聲及驚嘆聲,給予演員們滿滿熱絡的回饋。
|
成果照片
|
阿明的媽媽從小就對阿明很嚴格
|
親子感情不睦
|
|
|
直過媽媽過世阿明才開始後悔
|
孝順要及時,莫等子欲養而親不待
|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