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主辦單位
活動名稱
辦理時間
參與人數
活動時數
課程內涵:
一、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本校家庭教育推動工作小組,成員由全體老師一同參與,工作會議邀請家長會長(或家長會代表)與會,以達全面推展之成效。 三、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的內涵,應包含家庭教育法所指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平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婚姻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項目,彙整為「家人關係、家庭生活管理、家人共學」三大主軸。
成果與檢討:
一、推動家人關係、家庭生活管理、家人共學各項內涵,加強宣導家庭教育相關理念,以健全家庭功能。 二、增進學生行動力和自我管理能力,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三、加強對單親、隔代、新移民或身心障礙家庭的支持措施,預防並加強特殊及弱勢族群家庭之輔導。
成果照片
校長親自主持並核示家庭教育相關事宜
全校教職員共同參與會議討論
輔導主任於輔導工作會議中報告家庭教育計畫
113年人口政策措施宣導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