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
項目
|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
|
主辦單位
|
北屯區三光國中
40645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04-22313699)
|
|
活動名稱
|
輔導志工團督6~10
|
|
辦理時間
|
2025/12/13
1330~1430
|
|
參與人數
|
|
活動時數
|
15
|
|
課程內涵:
過實際演練與即時回饋,提升志工應對學生情緒應對能力。
|
|
成果與檢討:
實作演練效果顯著,志工反映能具體掌握應對技巧。
|
|
成果照片
|
|
志工團督
|
志工團督
|
|
|
|
志工團督
|
志工團督
|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