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主辦單位

烏日區烏日國小    41441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二段196號    (0423381242)

活動名稱

113學年度自傷(殺)防治研習

辦理時間

2025/4/23   13:30

參與人數

54

活動時數

2

課程內涵:

1.快樂與憂鬱
2.自傷與自殺的區別
3.情緒教練

成果與檢討:

1.講師引導老師們分享自己對於快樂、幸福、EQ等經驗的想法。
2.舉實際案例說明自傷與自殺的差別,講解深入淺出。
3.透過觀察臉部表情,練習辨識情緒。
4.情緒處理四步驟:覺察情緒、辨識情緒、接納回應、設限及解決問題。

成果照片

校長致贈感謝狀

講師說明研習課程內容

自殺與自傷的差別

老師們聆聽課程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