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
主辦單位
|
豐原區南陽國小
42087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0425222521*741)
|
活動名稱
|
當教師遇到兒童權利
|
辦理時間
|
2025/4/10
13:30~15:30
|
參與人數
|
43
|
活動時數
|
2
|
課程內涵:
1.特邀兒福聯盟江孟恩組長蒞臨本校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2.老師們透過講師的講述更了解孩子的權益。
3.兩小時的研習精彩又豐富,老師們都獲益良多。
|
成果與檢討:
1.透過講師的解說,老師們更了解何謂兒童權利公約。
2.因為了解而更能尊重小孩,進而達到師生共同合作的溫暖節奏。
|
成果照片
|
老師們排隊簽到參加研習
|
兒童權利公約之講述
|
|
|
講師認真講解
|
老師專心聆聽
|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