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主辦單位

豐原區南陽國小    42087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440號    (0425222521*741)

活動名稱

當教師遇到兒童權利

辦理時間

2025/4/10   13:30~15:30

參與人數

43

活動時數

2

課程內涵:

1.特邀兒福聯盟江孟恩組長蒞臨本校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2.老師們透過講師的講述更了解孩子的權益。
3.兩小時的研習精彩又豐富,老師們都獲益良多。

成果與檢討:

1.透過講師的解說,老師們更了解何謂兒童權利公約。
2.因為了解而更能尊重小孩,進而達到師生共同合作的溫暖節奏。

成果照片

老師們排隊簽到參加研習

兒童權利公約之講述

講師認真講解

老師專心聆聽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