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涵:
實施方式:
(一) 親師座談會:
辦理小一迎新活動、班親會、新生家長說明會等活動,鼓勵家長、教師及行政人員共同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促進親師溝通合作,增進學校及社區家長良性互動關係,有效推展與家庭教育內涵相關工作。
(二) 慶典活動、校慶暨社區運動會:
辦理歲末感恩活動、兒童節表揚、母親節晚會、畢業典禮、校慶園遊會等活動,提供學生展能表演的舞台,邀請家長積極參與學校活動,分享學生學習成果,拉近親師生的距離。
(三) 親職教育活動: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3條,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申請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教育優先區等計畫,辦理親職教育研習,擴大關懷層面,提升家庭教育的效能。
(四) 家庭教育專業知能: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辦理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研習,有效推展家庭教育。
(五) 班級活動、校內宣導活動:
運用班級活動、週二共同行事彈性課程辦理性別教育及生命教育宣導課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六) 融入各領域課程: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3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在課堂活動中將家庭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實施,鼓勵並教導孩子將家庭教育落實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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