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涵:
依據家庭教育法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學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成立目的如下:
(一)提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策略、教學技巧。
(二)透過多元活動,協助家長做快樂父母,以促進兒童的健康、快樂成長。
(三)加強家庭成員彼此 間良性及合宜的互動。
(四)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及知能,蒐集、研發家庭教育課程及教材,提昇本校家庭教育之廣度與深度。
(五)加強學校、家庭與社會之聯繫,期使家長妥善關懷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進教育成效。
(六)提供父母教養子女相關諮詢服務,期能提升親職知能,以勝任親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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