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主辦單位
活動名稱
辦理時間
參與人數
活動時數
課程內涵:
依據家庭教育法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學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期末會議討論如下: 1.檢討親職教育相關課程實際執行情形。 2.檢討家庭教育相關活動時係執行情形。 3.宣導並鼓勵家長共同關心家庭教育問題,加強家長與學校之聯繫。
成果與檢討:
1.討論活動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辦法。 2.案例分享並為未來的工作提供方向和建議。 3.增進親師良性互動,展現學校教育之成效。
成果照片
召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期末會議
討論114學年度家庭教育計畫執行內容
調整114學年度家庭教育計畫規劃內容
家庭教育工作推動小組成員共同重視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