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果
項目
主辦單位
活動名稱
辦理時間
參與人數
活動時數
課程內涵:
(一)、說明115學年度家庭教育預定實施課程及計畫。 (二)、依規落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推展家庭教育工作如下: 1.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2.應在正式課程外針對學生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內 容請符應家庭教育法所訂之範圍及內涵。 3.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 教育。
成果與檢討:
一、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 二、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及知能,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概念。 三、蒐集、創新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提升家庭教育的成效。 四、增進親師家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
成果照片
召開家庭工作小組會議1
召開家庭工作小組會議2
召開家庭工作小組會議3
召開家庭工作小組會議4
承辦人: 主任: 校長: